食物中毒(食源性疾病)
食物中毒应该如何预防?
食物中毒预防
食物中毒预防
1、搞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食堂卫生,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。醉虾、腌蟹等最好不吃。
2.冷藏食品应保质、保鲜,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,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。
3、烹调时要生熟分开,避免交叉污染。
4、腌腊罐头食品,食前应煮沸6~10分钟。
5、禁止食用毒蕈、河豚等有毒动植物。
6、炊事员、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,应调离工作,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。
表5-1 其他常见食物中毒防治要点
病名 | 有毒成分 | 潜伏期 | 临床特点 | 急救处理 | 预防要点 |
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 | 与活菌、类肠毒素物质及磷酰胆碱有关 | 0.5~12小时,以2~5小时最多见 | 恶心、呕吐、头晕、腹泻、体温不高,预后良好 | 对氯霉素、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敏感 | 含淀粉多的食品如剩饭、香肠应防止污染,食前加热100℃20~60分钟 |
含氰甙果仁中毒 | 氢氰酸 | 1~5小时 | 胃肠道症状,大量进食出现口中苦涩、流涎、呕吐、心悸、呼吸困难、青紫,可窒息死亡 | 同木薯中毒 | 苦杏仁、桃仁、枇杷仁中均含有氰甙,应教育儿童不要吃苦杏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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鲜黄花菜中毒 | 秋水仙碱在体内氧化为氧化二秋水仙碱 | 0.5~4小时 | 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头昏、头疼、口渴、喉干 | 洗胃与对症处理 | 干制黄花菜无毒,鲜吃时加水浸泡或用开水烫,去汁煮熟,煮透 |
四季豆中毒 | 可能与“豆素”及“细细胞凝集素”有关 | 1~13小时,多为2~4小时 | 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头晕,头痛四肢麻木,中性白细胞增多,病程数小时至2天,预后良好 | 对症处理 | 充分煮熟后才能食用 |
发芽马铃薯中毒 | 龙葵素 | 数十分钟至数小时 | 咽喉烧灼感,胃肠炎,重症有溶血性黄疸,可因心脏和呼吸麻痹死亡 | 对症处理 | 挖去芽及芽眼,去皮水浸,炒时加醋以破坏龙葵素,如发芽很多应禁食 |
白果中毒 | 银杏酸、银可酚 | 1~12小时 | 除胃肠症状外,头痛、恐惧感、惊叫、抽搐、重者意识丧失,1~2日内死亡 | 洗胃、灌肠及对症处理 | 生白果去壳,加水煮熟或炒熟后再吃。熟白果也不能多吃,儿童尤应注意 |
粗制棉籽油中毒 | 游离棉酚 | 数小时至数天 | 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口干、无汗、乏力、心慌、皮肤烧灼感。重者头晕、嗜睡、下肢麻痹 | 对症、保肝、解毒、给钾等 | 加强宣教,不食用未经精炼加工的棉籽油,禁止出售与食用游离棉酚超标(0.02%)的棉籽油 |
有毒蜂蜜中毒 | 各种有毒花粉,如雷公藤花粉 | 1~5天 | 头晕、疲倦、肢体麻木、发烧、肝大、血尿、可因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| 对症处理,重点保护心、肾 | 蜂蜜应经检验合格方能售卖(生物碱及其有毒花粉鉴定)不吃有异味的蜂蜜 |
亚硝酸盐中毒 | 亚硝酸盐 | 1~3小时 | 口唇、指甲以及全身皮肤青紫,重者呼吸衰竭而死 | 洗胃、灌肠导泻,用美蓝及维生C治疗 | 不吃腐烂、存放或腌制过久的蔬菜,腊肠、腊肉、火腿中的亚硝酸盐每kg不得超过20mg |
钡盐中毒 | 氯化钡、碳酸钡等可溶性钡盐 | 0.5~48小时,多在1~4小时 | 恶心、呕吐、心悸,以进行性向心性肌肉麻痹为特点,神智清醒,低血钾,因呼吸肌麻痹死亡 | 硫酸钠溶液洗胃和内服,严重者静脉注射大量硫钠,给硫代硫酸钠,二巯基丙醇,及时补钾 | 防止误食,盐井卤水(含钡的)应除钡后才能食用 |
磷化锌中毒 | 毒鼠药磷化锌 | 0.5~数小时 | 喉头麻木、干渴、呼气及呕吐物有蒜臭味。1~2天假缓解期后出现血尿、蛋白尿、黄疸、肝昏迷 | 彻底洗胃,保肝及对症处理,禁忌各种油类食物 | 注意灭鼠毒饵的使用和保管,避免误食和污染食物 |
砷化物中毒 | 三氧化二砷 | 10分钟~数小时 | 口内金属味、烧灼感、恶心、呕吐、剧烈腹痛、顽固性腹泻、米泔样便,严重者脱水,昏迷、循环衰竭死亡。 | 排出毒物,以症处理,使用特效解毒剂二巯基丙磺酸钠等。 | 加强管理,防止误食 |
霉变甘蔗 | 甘蔗阜孢霉,串珠镰刀菌等产生的霉菌毒素 | 10分钟~48小时 | 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视力障碍;重者剧吐、阵发性痉挛性抽搐、神智不清、昏迷,幻视、哭闹,可瘫痪 | 催呕、洗胃,彻底排除毒物,对症处理 | 禁食发霉的甘蔗。已霉变甘蔗可制造工业用酒精 |
臭米面中毒 | 可能为真菌毒素中毒(与串珠镰刀菌有关) | 2~48小时,多为2~8小时 | 除胃肠道症状外,心、脑、肝、肾均可受损害 | 彻底排除毒物、洗胃、抗休克、保肝等对症处理 | 应大力宣传不制作、不食用“臭米面”及其为类似的霉变食物 |